林语堂与廖翠凤:把爱情当点心,把婚姻当饭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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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语堂是我国很有名气的文学家和语言学家,他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就活跃在文坛上。
林语堂曾在巴西的一个集会上演说了一个轰动世界的笑话。他说:“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,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,屋子里安装有美国的水电煤气管子,有个中国厨子,有个日本太太……”
话虽这样说,他却和妻子相濡以沫,恩爱有加,一个老式的婚姻变成了美好的爱情,堪称民国夫妻中的典范。
1969年1月9日,在中国台北阳明山麓林家花园的客厅里,一对喜烛点燃了,林语堂夫妇想悄悄庆祝结婚五十周年。他们认为这是他俩的事,不让外人参加,然而,还是被至爱亲朋包围了。
林语堂把一枚金质胸针献给廖翠凤,上面铸了“金玉缘”三字,并刻了林语堂翻译的詹姆斯·惠特坎·李莱的不朽名诗《老情人》。(林语堂将其译成中文五言诗:“同心相牵挂,一缕情依依;岁月如梭逝,银丝鬓已稀;幽冥倘异路,仙府应凄凄;若欲开口笑,除非相见时。”)
他说:“我送了她一枚胸章,表彰她当年强有力的决定,五十年来一次又一次为家庭的幸福做出的牺牲。”
谈及白头偕老的秘诀,不约而同说了俩字“给”与“受”。只是给予,才能是完满姻缘。林语堂也感慨说:“我好比一个气球,她是沉重的坠头儿,若不是她拉着,我还不知要飞到哪儿去呢?”
林语堂不认为爱情是婚姻的前提,而认为爱情是婚姻的产物。他说:“现代人的毛病是把爱情当饭吃,把婚姻当点心吃,用爱情的方式过婚姻,没有不失败的。”所以他和她的相守秘诀是,“把婚姻当饭吃,把爱情当点心吃”。林先生的话里,透着他难得的境界与智慧,和在一起的人慢慢相爱。
林语堂自幼天资聪慧、记忆超人,他是在父亲林至诚41岁、母亲40岁时出生的,父母对其也十分宠爱,小时候父母为使他成才,把他送到本村一家私塾上学,林语堂在小学上了一段时间后,父亲林至诚在厦门有个亲戚,便把林语堂和他的哥哥送往厦门鼓浪屿上学,在鼓浪屿学习期间,林语堂十分刻苦,他注重学习英文和自然科学。
1912年17岁的林语堂以第二名的成绩结束了中学阶段的学习,考上了上海圣约翰大学。
可是,林语堂家境贫寒,支付不起昂贵的学费。父亲林至诚虽然是一个乡村牧师,但是却有远见,知道知识的重要。
他借了100银元,还把祖辈留下的房屋卖掉,并让林语堂的两个姐姐辍学回乡嫁人。二姐送给弟弟林语堂4毛钱,并对他说:“你到上海去要好好地念书,做个好人,做个名人,我们是没有希望了。”这种真情厚望,林语堂终身没有忘记。
林语堂在二年级结业典礼上获得了三种奖章,成为全校学生羡慕嫉妒的“学霸”。他本可以考第一名,但都是故意考第二名,因为他认为第一名都是书呆子。
据说情窦初开那年,他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,认识了大学隔壁圣玛丽女子学校学美术的陈锦端,她美丽动人、优雅大方,还画得一手好画,用林语堂自己的话说,“她的确生得奇美无比”,他的哥哥陈希佐、陈希庆兄弟是林语堂的同窗好友。
幸运的是,陈锦端也十分倾心于他的博学多才,当时林语堂也正值风华正茂,一表人材,在学校里表现十分优秀,谈吐不凡,这种气质也深深吸引了陈锦端,才子配佳人,双方很快便坠入爱河。
可姑娘的父亲嫌语堂家贫,坚决反对,为了弥补对林语堂的愧疚,他把隔壁家的廖家二小姐,介绍给了林语堂。
这个廖家二小姐,就是廖翠凤,廖翠凤的哥哥与林语堂也是好友。
据说林语堂曾经在她家吃饭,那时他隐隐约约感觉背后有人在看他。他们结婚之后,廖翠凤告诉他,原来翠凤早就注意到语堂,她在有限的听闻和零星的接触中,通过他吃饭的样子和说话的细节,她已经爱上了这个颇有才气且风度翩翩的男子。
后来廖翠凤到圣玛丽亚书院读书,和林语堂渐渐有了些往来,失恋的林语堂也尝试着从失败的情感中走出来。他们慢慢走到一起,因为之前受挫的感情,他谨慎试探着廖翠凤的态度。
直到后来,林语堂上门提亲,廖翠凤的母亲忧心地对女儿说“他是个牧师的儿子,家里没有钱。”
廖翠凤回答:“穷有什么关系?”他被这句话深深感动。
林语堂和廖翠凤订婚了,他回到上海圣约翰大学继续学业。陈锦端没有服从父亲的安排嫁人,而是远渡重洋,到美国攻读西洋美术。
转眼,林语堂订婚已经4年了,廖家开始催促林语堂迎娶廖翠凤。这时,林语堂申请到了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奖学金。
1919年1月9日,林语堂与廖翠凤举办了婚礼,随后双双前往美国哈佛大学。
结婚后,林语堂做了一件奇事,他把结婚证书一把火烧掉了。不过,他说了这样一句话:
“ 把婚书烧了吧,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。”
这件事往后成为美谈,这也是林语堂的处事哲学,他不会忘记眼前的这位女子不顾自己家庭清贫而义无反顾,从那刻开始,他就知道,这辈子,就是她了。
有爱情的婚姻是幸福的,但是不能够强求每一段婚姻上面都有爱情的属性。更何况,人与人之间关于爱情的看法可谓是天差地别。
婚后不久,廖翠凤拿着父亲给自己的1000块嫁妆,随夫出国留学。他们的蜜月,是在横穿太平洋的邮轮上度过的。在船上,廖翠凤为了省下一点钱,强忍疼痛难忍的肠胃病。虽是旧式女子,翠凤却极有眼光和胸怀,她没有抱怨,而是通过自己的精湛厨艺和精打细算,让林语堂刮目相看。
林语堂一头扎进了哈佛大学图书馆,像海绵一样争分夺秒地吸取知识。
在哈佛读了一年,他的助学金却被停,而后他们到了法国,又转到德国。林语堂先在歌德的故乡耶鲁大学攻读莎士比亚,获得硕士学位,又到莱比锡大学攻读比较语言学。经济困难时,廖翠凤只得变卖首饰以维持生活。
归国后林语堂在北京、厦门等地教学任职,并有了三个女儿,分别取名林凤如 (如斯)、林玉如 (太乙)、林相如,这与林语堂的小说《京华烟云》中的木兰、莫愁、目莲对应。后来一家人定居于上海。
林家三个孩子都说:“世上找不到两个比爹妈更不相像的人。他却说:婚姻像一双鞋子,穿久了便会合脚。
当很多文化名人抛弃旧家庭的发妻,另找时髦的知识女性时,翠凤也担心丈夫会喜新厌旧,打趣地说:“人家做了教授,一窝蜂地离了黄脸老妻、娶新潮女生,你就不想赶这个时髦?”
林语堂摇摇头安慰她:“凤啊,你放心,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,我要的是贤妻良母,你就是。离了你,我活不成呀。”
她忌讳别人说她胖,但她喜欢人家赞美她挺直的鼻子,所以她生气时,他总是去捏她的鼻子,说一些欢喜的话,她也就笑起来了。
幽默不仅是一种人生态度,更是一种人生智慧,林语堂先生把英文的Humour音译为中文的幽默,从而使“幽默”一词在中国大地迅速流行起来。他妙语迭出,常常赢得满堂喝彩,被誉为“幽默大师”。
林语堂在《论趣》一文在说道:名、利、色、权,都可以把人弄得神魂不定。只这趣字,是有益身心的。就做到如米芾或黄大痴,也没有什么大害处。人生必有痴,必有偏好痛嗜。没有腐嗜的人,大半靠不住,而且就变为索然无味的不知趣的一个人了。”
一次他应邀参加一所学校的毕业典礼,在他前面有不少人做演讲,都讲的冗长乏味。轮到他演讲时,时间已经过了正午,学生们已经开始不耐烦了。上讲台,他开口就说:“绅士的演讲,应当像女孩子穿的裙子一样,愈短愈好。”此言一出,全场哄堂大笑,听众们精神为之一振。林语堂讲学从不正襟危坐、拿腔拿调,他喜欢在讲台上踱来踱去侃侃而谈,有时会走到听众中间与大家直接对话,从不念、不看讲稿。
他第一次到东吴大学法学院讲课,登上讲台后,不慌不忙的打开皮包,里面竟是一包带壳的花生。
他把花生分送给学生享用。自己就从吃花生讲起:“吃花生必吃带壳的,一切味道与风趣,全在剥壳,剥壳愈有劲,花生愈有味道。”同学们饶有兴趣的边剥边吃边听。
林语堂继续说:“花生又叫长生果,诸君请吃我的长生果,祝诸君长生不老!我讲课从不点名,诸位吃了长生果多长记性,不要逃学,则幸甚,幸甚!”全场活跃,热烈鼓掌。
1933年林语堂请美国作家赛珍珠到家里吃饭。说起自己很想写一本书,获得了赛珍珠的支持。经过赛珍珠的介绍,美国一家出版公司老板沃尔什到中国后看了林语堂的作品,聘请林语堂为公司首批海外华人作家。
林语堂写成长篇《吾国与吾民》,赛珍珠拍案惊呼“这是伟大著作”,经她推荐,该书最终由沃尔什的庄台公司出版。《吾国与吾民》在欧美作家占据的世袭领地上,一举荣登畅销书排行榜,1935年短短4个月内就创造了印刷发行7版的奇迹。
他在美国居住长达30年,但一直没有加入美国籍。他说:“加入美国国籍要跪在美国国旗下,宣誓效忠美国,这是我做不到的。”
1939年,他的《生活的艺术》成为全美畅销书冠军,稳居榜首达52周。他用英文写的《京华烟云》出版后,在美国多次再版,仅抗战期间销量就达25万册。
“饭后一支烟,赛过活神仙”,林语堂先生爱烟,说尽烟的好处。他的文章与烟犹如鱼水之情,难舍难分。他常引以自豪,“只要清醒不眠时,他就抽烟不止,而且宣称他的散文都是由尼古丁构成的。他知道他的书哪一页尼古丁最浓。”
他多次表白:“我要有一个好的图书室,几根好的雪茄烟,一个了解我,不扰乱我工作的女人,这是能使我快乐的东西,我将不再要别的什么了。”
林语堂的另一大兴趣是发明中文打字机。一九三一年他曾在英国花光所有的钱试造中文打字机,但钱还是不够,只好带了一架不完整的模型回来。十四年后,他在美国第二次制造中文打字机。这一次他不仅花光了积蓄,还欠下了一大笔帐。林语堂毕生追求这些理想,自谓是“现实主义的理想家”。
1966年,他想回家了。此时国内正在文化大革命,他回不了家乡,女儿安排他住在台湾。
对于夫妻间的争吵,他有自己应对的妙招:“少说一句,比多说一句好;有一个人不说,那就更好了。”的确,夫妻吵嘴,无非是意见不合,在气头上多说一句都是废话,徒然增添摩擦,毫无益处。
他说:“怎样做个好丈夫?就是太太在喜欢的时候,你跟着她喜欢,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,你不要跟她生气。”
林语堂承认,他的自由天性也只有翠凤这样的妻子才能完全包容,并总结说:“才华过人的诗人和一个平实精明的女人一起生活时,往往是,显得富有智慧的不是那个诗人丈夫,而是那个平实精明的妻子。”
林语堂写了一副对联“两脚踏中西文化,一心评宇宙文章”,请了梁启超手书此联,挂在他的书房“有不为斋”的墙壁上天天欣赏,他只想发挥所长好好做点实事。
陈锦端学成回国后,在上海中西女塾教美术,求婚的人踏破了陈家门槛,锦端依然不为所动,她心里还装着林语堂。
翠凤善解人意主动请来锦端做客。每次锦端要来,林语堂都十分紧张坐立不安,女儿不解就问妈妈,翠凤笑着说,“爸爸曾喜欢过你锦端姨。”弄得林语堂很尴尬,只好默默抽烟斗。
实在是难得的大气,这样的“大气”背后,更是一种深深的“笃定”。是俩人一路走来,共度患难和经历真实的笃定;是一种将爱情渗透到生活,成为交织寻常的笃定,更是一种对她自己所选的男人,品德和性情的笃定。
笔耕之余,林语堂喜欢作画自娱,他画中的女子从来都是一个模样:留长发,再用一个宽长的夹子将长发挽起。孩子又发现了这个秘密,问父亲:“为何她们都是同样的发型呢?”林语堂也不掩饰,抚摸着画纸上的人像,他说:“锦端的头发是这样梳的。”
锦端眼见林语堂一家人和乐融融,林语堂已习惯了翠凤的精心照料,整天叼着烟斗欣赏着庭院美景,享受着安逸的婚姻生活,终于决定结婚。陈锦端32岁时嫁给了厦门大学教授方锡畴,可惜她一直没有孩子,只好领养了一男一女以享天伦之乐。
80岁那年,这位纵贯中西文化的可爱老头在《八十自述》一书中这样写道:“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时,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,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。”
有一次,陈锦端的嫂子去香港探望暮年久病缠身的林语堂,当听说陈锦端还住在厦门,他双手硬撑着轮椅的扶手要站起来,高兴地说:“你告诉她,我要去看她!”
他的妻子廖翠凤虽然素知他对陈锦端一往情深,但也忍不住说:“语堂!不要发疯,你不能走路,怎么还想去厦门?”想想也是,他颓然坐在轮椅上,喟然长叹。
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六日,林语堂病逝香港,灵柩运回了台北,埋葬于阳明山麓林家庭院后园,林语堂去世后,廖翠凤守着他的墓,时常一个人在墓前陪着他说说话聊聊天。
廖翠凤把故居和林语堂的图书资料捐赠出来,设立林语堂纪念馆,这是她唯一能做的事情,就像胡适去世后的江冬秀,两位妇人都以此来纪念与自己最爱的那个人走过的点点滴滴。
一九八七年,廖翠凤在香港去世。
廖翠凤的一生是甜蜜的,快乐的,和有趣的人在一起,跟有趣的人在一起,平淡无奇的生活会变得妙趣横生,能够把日子过成了段子,谁能说这不是嫁给爱情的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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